表彰和留校观察

本科生须知

表彰和留校观察

表彰和留校观察

满足以下全部要求可获一级表彰:GPA 绩点达到 3.50 或更高。4 年内完成所有课程。选读辅修科目的学生必须在 4 年零 2 个学期内完成辅修方向的全部必修内容。(不包括半辅修科目)。 无课程出现 F 和/或 W 评级; 无课程出现 I 评级; 在 MUIC 至少修得 135 个学分; 无科目重评或重考; 从其他机构转移的学分不得超过总学分的 25%,属于 MUIC 海外留学项目的课程除外。 任何转移科目的成绩不得低于 B 级。

二级表彰

MUIC 的学生分为普通学生和留校观察生两类。第一学年第三学期末开始按成绩分类,进入第二学年后每学期末都会对学生进行分类,直到毕业。

留校观察

MUIC 的学生分为普通学生和留校观察生两类。第一学年第三学期末开始按成绩分类,进入第二学年后每学期末都会对学生进行分类,直到毕业。 学生分类标准如下: GPA 绩点达到 2.00 或以上,属于普通学生; GPA 绩点达到 1.50 但低于 1.80,属于 1 类留校观察生; GPA 绩点达到 1.80 但低于 2.00,属于 2 类留校观察生; 留校观察生的 GPA 绩点一旦达到 2.00 或以上,将划入普通学生。 规定学时内未达到最低 GPA 标准将被劝退。

学生分类标准如下:

GPA 绩点达到 2.00 或以上,属于普通学生; GPA 绩点达到 1.50 但低于 1.80,属于 1 类留校观察生; GPA 绩点达到 1.80 但低于 2.00,属于 2 类留校观察生; 留校观察生的 GPA 绩点一旦达到 2.00 或以上,将划入普通学生。 规定学时内未达到最低 GPA 标准将被劝退。